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东西问丨田浩江:唐诗如何与歌剧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
中新社纽约1月30日电 题:唐诗如何与歌剧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
——专访著名歌唱家、“唐诗的回响”音乐会艺术总监田浩江
中新社记者 王帆 廖攀
2023年伊始,一场“唐诗的回响”音乐会在美国费城和纽约上演,来自10个国家的15位歌唱家携手费城交响乐团,用中文演绎了以李白、杜甫、白居易等名家诗篇为基础创作的音乐作品,受到美中媒体的广泛关注。
唐诗如何与歌剧、交响乐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近日,“唐诗的回响”音乐会艺术总监、著名歌唱家田浩江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讲述了音乐会从作品征集到演出成型的背后故事以及他对艺术融合和文化交流的理解。
田浩江是首位与美国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签约长达20年的华人歌唱家,曾在40多个世界顶级歌剧院参演过1400多场歌剧,与帕瓦罗蒂、多明戈等有过多次合作,先后获丹佛大学终身成就奖、获曼哈顿音乐学院荣誉博士。田浩江认为,歌唱有一种力量,能潜移默化起到沟通的作用。不同文化应加强交流融合,这样世界才更充满希望。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唐诗音乐会为何在美国受到超出想象的欢迎?
田浩江:此次唐诗音乐会,是由世界著名的费城交响乐团演奏整场唐诗音乐作品,它不是一个孤立的表演艺术形式,而是综合性的。汇集中国唐诗的文学力量、现代音乐和多国歌唱家,这种综合性呈现出独特性。
2023年1月7日晚,2023“欢乐春节”《唐诗的回响:iSING! Suzhou和费城交响乐团中国新年音乐会》在纽约林肯中心爱丽丝·杜莉音乐厅上演。廖攀 摄中新社记者:唐诗是如何与歌剧等西方艺术碰撞交融的?
田浩江:唐诗是中国文学的高峰。在国内,大家从孩提时学习、背诵唐诗,这是文化的传承。说到融合,我当歌剧演员已经超过35年,最相信的就是歌唱。我唱了几十部歌剧,演出了1400多场。我认为,歌唱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很难言语,它可以感动你。不管是意大利歌剧、德国歌剧、中国民谣还是中国现代歌剧,观众一分一秒都有感觉,会不知不觉地被吸引。唐诗音乐会的演员都是年轻的歌剧演员,只要是用心唱、唱得好听,歌唱就能让我们更好地感受彼此。这是一种沟通的力量。
我认为,西方的歌剧和中国的原创歌剧,都有成为经典的歌曲和音乐,这与音乐的丰富性、交响性、歌唱性有直接关系。此次唐诗音乐会不是简单的诗歌问题,而是一个完整的、有底蕴的艺术呈现问题。作曲家在创作时,把他们内心的感受赋予到作品中。来自多国的作曲家结合他们的历史知识,用现代音乐把对唐诗的感觉融进去。最后,我们的歌剧演员再把这种感觉表现出来。这是一种全新的综合性呈现。
歌唱家田浩江在位于纽约林肯中心附近的寓所,他身后的墙上挂满了他所饰演的歌剧角色剧照。廖攀 摄中新社记者:从作品征集到音乐会最终成型,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此次演出,在演员、乐团等配置上有哪些考虑?
田浩江:我们的团队从组织国际作曲比赛开始,用了将近8个月的时间,选出一组来自6个国家的青年作曲家的唐诗谱曲。这是没有尝试过的项目,最终如何呈现、能否演出都充满未知。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西方的演出市场都关闭了,我们仍得到多方的大力支持。后来,多国歌唱家万里迢迢来到中国参加排练,唐诗音乐会先在国内进行了首演。时至今日,这个项目能够延续到纽约林肯中心的舞台上,可以说是经过了千山万水。这次15位独唱演员来自10个国家。做这个项目,要对唐诗有感情,要对呈现新的作品有追求。
乐团方面,此次美国演出,我们非常有幸能与著名的费城交响乐团合作。费城交响乐团演奏的每一个音,尤其是弦乐部分,都把作品提高了不止一个层次。他们演奏的水准,包括协调性和交响性,对于我们的歌唱家来说,是一种托举。
演出结束后该音乐会艺术总监田浩江与全体演职人员合影。廖攀 摄中新社记者:从一开始学习声乐表演,到参演歌剧,再到担任艺术总监,您对东西方艺术的感悟是多维度、多层次的。您怎样看待这种经历?在声乐领域,您觉得什么是好的艺术?
田浩江:对于一个歌唱家来说,经历对歌唱的影响是不容置喙的。一个人的经历不光是在舞台上、在音乐学院里,而是跟他人生的种种遭遇有直接关系。经历得越多,对喜怒哀乐的领悟会更丰富、深刻。你所经历的一切对你在台上塑造人物都有帮助。
任何一种声乐艺术实际上都有关联性,不能把它们隔开。搞声乐艺术的人,对歌唱、音乐形式一定要有宽阔的视野。我自己是一个歌剧演员,我也喜欢流行音乐、爵士乐、民谣等。对我来说,好的艺术是要好听、感人,这两点极为重要。
中新社记者:唐诗音乐会是否会去到其他国家?对于未来有什么计划或打算?
田浩江:据我所知,有观众在费城看完唐诗音乐会后,又追到纽约观看。可以说,美国这两场演出后,观众的反应超出了我的预期。唐诗音乐会值得去无数的地方演出。不过,未来是否能争取到投资,这个我也不知道。
一般来说,提到唐诗就会想到宋词,是继续做唐诗音乐会还是转向宋词或尝试民歌?这个问题我来问你。大家的期待对我们会有启发。
2023“欢乐春节”《唐诗的回响:iSING! Suzhou和费城交响乐团中国新年音乐会》的演出现场。廖攀 摄中新社记者:如何看待东西方文化之间的交流?在艺术创作和演绎方面,您觉得中国文化应该怎样与世界沟通?
田浩江:我认为,文化有包容性,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融合很重要,这样世界才更充满希望。就像艺术不可能停留在一个单音上,一定需要美好的和声和旋律。中国文化不是一种孤立的文化,一定会和世界上的其他文化融合起来。而且,文化本身有一种平等性,文化间的交流要自然地、从最美好的角度进行。
歌唱也会起到沟通的作用。通过不同的艺术形式去感受不同的文化,这就是一种很好的沟通方式。(完)
受访者简介:
歌唱家田浩江。廖攀 摄田浩江是首位与美国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签约长达20年的华人歌唱家,曾在40多个世界顶级歌剧院参演过1400多场歌剧,与帕瓦罗蒂、多明戈等有过多次合作,先后获丹佛大学终身成就奖、获曼哈顿音乐学院荣誉博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